喜歡跟人做訪問。
我愈來愈喜歡聽別人說話了。
今天的主角是b仔﹝我喚他b哥哥﹞,他本來很cool,記得我在魚訊捱的時候他對我很冷淡,連那個jim也說:「他很cool,你要問得detail一點。」後來換了公司,他變得很多話,不用問他也會講…像今天他親自晝二段釣組給我看,很感動,真的。
師傅給他拍了很型很型的照片,我看到他的粗金鏈便叫他脫衣服,他也照做,效果出來很好,完係是我想要的「古感仔」感。
然後我們去了pizza hut。男生都不喜歡在同性面前表達得太多關於愛情的點滴吧?他說他會專程去為他喜歡的人釣她最愛吃的魚,看到她滿足的樣子他很快樂。
後來男生在場的時候,b哥哥便講他的義氣事跡…
唯一講到的…是他不願結婚。
令他不敢下這個決定…
是不是很多男人都這樣?
為什麼女人非得要男人養不可?
不明白…
不過…如果我的男人可以永遠愛我也是好事…總勝過跟我結婚之後卻有老二老三…失意了便回家分享我半邊床…我願意當一個避風港,但絕不是他跟別人胡混後的稍息點。我不是那種不會揭穿別人的女生…對於真相我永遠好奇…
愛丁堡生活之有錢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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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愛丁堡可不是有錢便會買到想買的東西。我當然不是說買房子,珠寶這些奢侈品;而是生活上的小東西,例如:消毒酒精,修正帶(改錯帶)。。。
對!就是這些普通的東西! 平常在香港/台北出個門口,走路轉個彎就買到的東西,在這裡可是要開車,開車,再開車。。。去找。
事緣是:因為工作上的需要,用有數字的鍵盤會方便得多,但我...
1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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