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的是這宗新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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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的新聞報道還說,坐在司機旁邊的,是個14歲女生,不過她很幸運,是汽車中唯一沒有受傷﹝表面傷痕那種,內心不知﹞的一個。
二十二歲,想來不是女生們的同學;也不可能是她們的表哥吧﹝現在的表哥都不會帶表妹到處遊玩了﹞!男朋友?說實在…雖然年紀不是問題,但十四歲的女生,法例上還是不容許吧?!如果是朋友…真心待人的話不會凌晨十二時也在街上吧…@@
即時新聞就是這樣,令人想入非非…
說得不清不楚的…
真討厭!
在一生人裡,心到底要碎幾多次,才不會再碎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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