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讀中國歷史,呂振基老師在中史堂跟我們說了「雍正去頭」的故事…我還以為是古事,只有沒有開化的古人才會相信「維民所指」就是「雍正去頭」的意思,原來我錯了,高估了社會的進步,原來,花了幾百年,民智一樣未開。
早幾天看八卦雜誌﹝是的,我也是民智未開的一分子﹞,事隔多月,媒體還是在批鬥陳冠希,還引用了他的歌裡面的詞,作為自己論點的重要根據…
真的合情理嗎?寫的東西就代表是事實嗎?代表真的有發生過嗎?金庸先生在多本武俠小說�,既殺人,又會點穴,又吃毒蛇,又跳崖…fine,他做過嗎?李碧華既寫男情同性戀的心聲,又寫失寵女子吃嬰,再寫日侵期間的人和事…噓噓,難不成都經歷過嗎?
我不明白記者,更不明白,掌管記者的人…明知,文字和思考模式會影響下一代,為什麼還是要繼續影響下去?戲弄愚民,真的有那麼好玩嗎?
難以理解的世界。
愛丁堡生活之有錢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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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愛丁堡可不是有錢便會買到想買的東西。我當然不是說買房子,珠寶這些奢侈品;而是生活上的小東西,例如:消毒酒精,修正帶(改錯帶)。。。
對!就是這些普通的東西! 平常在香港/台北出個門口,走路轉個彎就買到的東西,在這裡可是要開車,開車,再開車。。。去找。
事緣是:因為工作上的需要,用有數字的鍵盤會方便得多,但我...
1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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