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老師提起,我才真正想這個問題: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真的是一個動人的愛情故事嗎?
大概因為詩中的「子」字,從來我都認為受者應該是個男的。但大家都認為這是個對愛情歌誦的傳說,而對於之乎者也向來避之則吉的我,便隨著這個世界走…
但,原來只要追尋,所以歪路都會回到正軌。星期五上課時,老師說到祖師奶奶,便提起了…老師說其實是執子之手,與之偕老其實是兩個戰士之間的盟誓,我不敢輕信老師的話,回家便馬上找來看看(互聯網是多麼偉大的發明),詩文如下:
擊鼓《詩經‧邶風》 擊鼓 佚名
擊鼓其鏜,踊躍用兵。
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
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於嗟闊兮, 不我活兮。
於嗟洵兮, 不我信兮。
我看成這樣:
戰地陣營中以兵器擊鼓,士兵們都準備出發了,
很多人都在建城潛,只有我們南下打仗,
跟隨孫子仲,平定陳國和宋國
對於能否回家,實在是憂心忡忡
何處居住何處停留?又在哪裡丟失了馬匹?
在哪裡尋找牠?牠在樹木之下
在這個不知生死的情況下,我們來個約定
我們手牽著手,成功回來,一起老去。
如果我們有距離,唉,就是我死了。
如果我們有差遠,唉,就是信誓沒用了。
雖然我譯得不好,但,總比這是跟妻子盟誓合理吧?(至少,在戰爭之中,總不可能執住妻子的手吧…)
是誰這麼惡毒想出以這首詩來祝福新人?是有斷背之癖小秀才愛上將要結婚的學長,故以此攻擊?是書香世家的少爺公子不甘意中人嫁予胸無半點墨的丈夫而作出的咀咒?抑或只不過是一知半解的讀書人,為了祝福而強解詩詞?
愛丁堡生活之有錢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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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愛丁堡可不是有錢便會買到想買的東西。我當然不是說買房子,珠寶這些奢侈品;而是生活上的小東西,例如:消毒酒精,修正帶(改錯帶)。。。
對!就是這些普通的東西! 平常在香港/台北出個門口,走路轉個彎就買到的東西,在這裡可是要開車,開車,再開車。。。去找。
事緣是:因為工作上的需要,用有數字的鍵盤會方便得多,但我...
1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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