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把《動物兇猛》看完了。
起初,我跟著作者﹝那就是王朔啦…﹞一起在車站碰上了一個女人,大概是做了臉孔矯型,以致作者和我都不能把她馬上認得出來。直到把回憶裡的故人記起來了,她又不見了。
故事,不…回憶就從這裡開始。
我很快便了解,作者大概早就知道功能學派,甚麼都有它的function,學校的function 便是為了困住了一班「野獸」,學習只是幌子,不讓他﹝還是牠﹞去擾亂社會的秩序才是重點。
「我」是個壞孩子,十六歲,大概近代的年輕人都在這個年紀開始反叛,學抽煙,把妹妹……由於身處內地,那個「我」就加添了一種「英雄主義」,像我們在十六七的年紀愛上由鄭伊健飾演的陳浩南一樣。就像弗洛依德口中小男生怕被爸爸剪雞雞一樣的心理,或者根本沒有那種危機,然就是想到要成為強,認為成為「最強」便會安全了。
像很多故事,「我」先「愛上」了一個女神,然後遇上了另一個女生,再認識了第一個心目中的女神…中間也加插了很多情節,例如年輕人與年輕人之間的鬥爭、成年人和年輕人之間的鬥爭、社會和觀念的鬥爭…最重要的還是「我」對女神感覺的落差…從完美變成充滿缺點的女人…
最後「我」告訴我,都只不過是回憶完滿了他的幻想。他和女神間的互動,只是一種構想,他一直是故事中的龍套,而非主角。﹝像鄭伊健的《心照》﹞
有一下子的失落,我甚至沒法從文中找出線索,到底在車站
上碰到的美麗女人到底是女神還是女生…然這個故事完了。
然而,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甚麼呢?其實無論我們是否忠實,都會把過去的回憶,依據我們的喜好扭曲吧…
我們的感覺,依照可信嗎?
愛丁堡生活之有錢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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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愛丁堡可不是有錢便會買到想買的東西。我當然不是說買房子,珠寶這些奢侈品;而是生活上的小東西,例如:消毒酒精,修正帶(改錯帶)。。。
對!就是這些普通的東西! 平常在香港/台北出個門口,走路轉個彎就買到的東西,在這裡可是要開車,開車,再開車。。。去找。
事緣是:因為工作上的需要,用有數字的鍵盤會方便得多,但我...
1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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