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生命燦爛而短暫。
第一次看櫻,在加拿大,那年的復活節,車駛過路邊,揚起了滿天櫻花…
花瓣,像雪,美不勝收。
我喜歡櫻…
每年春天,生理時鐘總是提醒我櫻要來了,就像夏天時身體總提醒我要吃白桃一樣。
櫻花,大概不能一把一把放到口裡。

不過,倒有不少商品。
例如,櫻花茶。


滿手的櫻花,就算沒法子去看櫻,閒來看看手指…也是一種安慰。

最後是櫻花雪糕,MILK TOP的出品,從前年開始,每到春天我便一直嚷著要吃櫻花雪糕,直到去年才找到MILK TOP…
很香的甜味,非常好吃。
$25,也算不過不失了。
我被困於稿海,沒法子去親眼看,親眼見。
但凡愛,都必須佔有。就像我身體必須要佔有櫻花…
讓得不到的,都吃下肚子去了吧!
這樣,我們便一生一世不能分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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