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櫻…
櫻,生命燦爛而短暫。
第一次看櫻,在加拿大,那年的復活節,車駛過路邊,揚起了滿天櫻花…
花瓣,像雪,美不勝收。
我喜歡櫻…
每年春天,生理時鐘總是提醒我櫻要來了,就像夏天時身體總提醒我要吃白桃一樣。
櫻花,大概不能一把一把放到口裡。
不過,倒有不少商品。
例如,櫻花茶。
這個茶…說實在,不好喝,只是看到櫻花在瓶子裡飛舞,感覺非常滿足。
買到了櫻花指甲貼,本來只貼一隻,最後我卻把十隻手指都貼滿…
滿手的櫻花,就算沒法子去看櫻,閒來看看手指…也是一種安慰。
最後是櫻花雪糕,MILK TOP的出品,從前年開始,每到春天我便一直嚷著要吃櫻花雪糕,直到去年才找到MILK TOP…
很香的甜味,非常好吃。
$25,也算不過不失了。
我被困於稿海,沒法子去親眼看,親眼見。
但凡愛,都必須佔有。就像我身體必須要佔有櫻花…
讓得不到的,都吃下肚子去了吧!
這樣,我們便一生一世不能分開了。
愛丁堡生活之有錢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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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愛丁堡可不是有錢便會買到想買的東西。我當然不是說買房子,珠寶這些奢侈品;而是生活上的小東西,例如:消毒酒精,修正帶(改錯帶)。。。
對!就是這些普通的東西! 平常在香港/台北出個門口,走路轉個彎就買到的東西,在這裡可是要開車,開車,再開車。。。去找。
事緣是:因為工作上的需要,用有數字的鍵盤會方便得多,但我...
1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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