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3月 16, 2009

人山花海


花,很美麗。美麗的原因不在於它的形狀和顏色,而是在於它的意義。

花,說得露骨一點,是植物的性器。女人愛花,在某程度而言,是一種陽具崇拜,不過今天我還是不要撐得太遠,我要說的,是花卉展。

這是我第一次到花卉展去…人比花多的花卉展,水洩不通,才展出了幾天?花兒都殘了… 人的氣息蓋過了花香。如果這個世上真有花之精靈,都可以肯定早已被吵吵鬧鬧的人趕走了。

花,還是種在地上比較好看。很多年以前,在美國見過一次鬱金香田,簡單的形態,層層的色彩,奪目、勾魂。這次見到維園地上的一片鬱金香,其實,圍在旁邊的人山其實比花海更震撼,還是幾經辛苦才能拍到這張照片…

下次,如果要再參加這類陽具崇拜…還是平日請假去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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