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3月 10, 2008

現代文字獄

小時候讀中國歷史,呂振基老師在中史堂跟我們說了「雍正去頭」的故事…我還以為是古事,只有沒有開化的古人才會相信「維民所指」就是「雍正去頭」的意思,原來我錯了,高估了社會的進步,原來,花了幾百年,民智一樣未開。

早幾天看八卦雜誌﹝是的,我也是民智未開的一分子﹞,事隔多月,媒體還是在批鬥陳冠希,還引用了他的歌裡面的詞,作為自己論點的重要根據…

真的合情理嗎?寫的東西就代表是事實嗎?代表真的有發生過嗎?金庸先生在多本武俠小說�,既殺人,又會點穴,又吃毒蛇,又跳崖…fine,他做過嗎?李碧華既寫男情同性戀的心聲,又寫失寵女子吃嬰,再寫日侵期間的人和事…噓噓,難不成都經歷過嗎?

我不明白記者,更不明白,掌管記者的人…明知,文字和思考模式會影響下一代,為什麼還是要繼續影響下去?戲弄愚民,真的有那麼好玩嗎?

難以理解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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