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3月 17, 2008

少林寺第八銅人遭殃了

星期日,早上,我跟少林寺第八銅人共進早餐。我高興地,想盡快把早餐吃完,然後繼續和少林寺第八銅人廝混下去。

豈料,在我意想不到之際,有一個嬸嬸突然急步搶過我身邊,非得要從旁邊的狹縫走過去不可,人是走過了,她的包包卻過不了,繼而把我的奶茶打翻,並翻到我的少林寺第八銅人身上﹝其實不只,還有手袋,和當天的蘋果日報﹞。

先別懷疑,少林寺第八銅人是一本書,刀老大的書。

我搶過書本馬上搶救,再著媽媽把包包檢查好﹝畢竟我的ks20是沒有防水功能的﹞,餐廳職員亦馬上趕過來處理,「兇手」怒目而視,旁邊的女士幫我發言:「你的包包撞到奶茶,把它打翻了。」

我沒作聲,心思都繫著我新交上的第八銅人和包包裡的ks20,卻聽到「兇手」對著我咆哮:「對唔住呀!我宜家咪同你講對唔住囉!我講咗啦!」﹝對不起!我現在就跟你說對不起,我已經對你說過對不起了!﹞※書面語真是一點都不傳神。

圍在觀看的人愈來愈多,大家都開始拍拍點點了﹝對她﹞。有人說:「你應該將包包抱在胸前,才不易撞到東西。」又有人說:「根本不應在那條小路穿過去。」

…這時,「兇手」發難了。

「兇手」向著她的兩個孫﹝小學三、四年級模樣﹞咆哮:「我還不是因為過來找你們才碰到別人。」

我這才冒火,為什麼自己做的事不是自己承擔?為什麼要這樣將責任放到無關的小孩子身上?書毀了,報紙毀了,甚至電話毀了,我都可以買過,但小朋友學壞了學錯了,那就一輩子都不會好過來了

媽媽叫我靜下來,我便靜下來了。

大家常常埋怨老師不好,所以教不出好學生。
有幾多人想過,自己令小朋友變成了什麼。

結果,媽媽著爸爸載我們到黃埔玩了大富翁,200個金幣,20分鐘就花光了。

我的快樂,最近都好像建立在推錢機上。

唉。

3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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