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7月 03, 2009

原來現在的小孩還流行這個…


失蹤少女留書稱跳海會鬼情人

【明報專訊】旺角一名就讀中三的14歲女生,44天前離家後人間蒸發。其父母昨日公開愛女遺下的信件及與網友通訊紀錄,揭發女生早前感情受挫後沉迷「銀仙」玩意,並聲稱愛上「男鬼」,5月20日會在屯門跳海赴黃泉


其實…nds 比這個好玩吧?如果喜歡那種"不實在"的感情, 大可以找個遠在他鄉的中國人來一段網戀…至少可以增長見識, 也至少, 離家出走不是跑到黃泉, 而是世界上的某一角.

愛, 真的要什麼都放棄嗎? 我愛他, 不等如不愛爸媽, 不等如我要放棄家人朋友, 也不等如不愛自己. 就算愛上的只是自己一個幻覺 (我們每個人都是水仙花, 只愛自己的水仙花), 便看成另類自戀好了, 何苦為了愛自己而放棄世界?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