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月 18, 2008

指引

80年代出生的我,是出生於一個「範文」的年代。甚麼是「範文」年代呢?那就是:雙職家庭的我,其實早就學會照顧自己,就算生病了還是自己照顧自己,但寫《我的好媽媽》時還是會寫生病時媽媽如何不眠不休在病榻前照顧我;寫《一件令你難過的事》,沒有養過小寵物的我會寫自己疏忽照顧小動物而令牠死亡,抒發目睹生命流逝時的哀傷;寫《我的童年》,在「石屎森林」成長的我,寫過一個做麵粉娃娃的伯伯在我的童年回憶中穿插﹝那年我中三,其實現在算起也是童年的一部分,但以前,覺得自己已是少年了﹞,我們﹝或者是八十年代的大多數﹞都很會運用書本/電視中的比喻…像《燈塔》,哎呀,其實當我們寫《燈塔》的時候,我們真有看過燈塔嗎?

我看過的燈塔,大概都象中最清楚的是澳門的那個﹝是不是叫主教山?﹞,一閃一閃,因為媽媽﹝又或者書本﹞說燈塔在夜裡給船指引,加上其他文章都喜歡用燈塔來比喻指引人生的目標,於是,我在作文中便寫看到燈塔的情懷…當作是迷路時的引路人…引路的除了燈塔外,還有北斗星、指南車﹝針﹞、日出(落)的方向、海濤拍岸的聲音…其實我幾時有聽過,幾時有見過?

其實,直到朗豪坊這個建築,我才明白燈塔的重要。我一向是一個不辨東西南北的人,走到那裡就是那裡…朗豪坊頂上那個半球型的光球,以前我覺得是日落,走到那裡都看到日落﹝小王子看了四十四次,我們剛是走到那裡看到那裡﹞,現在覺得那是路燈,在奧海城看到它、黃埔看到它、九龍灣也看到它…這麼近那麼遠,彷彿只要朝著那個方向走我便一定可以走到旺角。

可惜我不用上作文課了。

不過,我還是很高興發現這個「指引」。因為,畢竟憑藉實物的抒情才最值得感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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