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4月 04, 2008

捱,大概就是承擔不想承擔,而又不能不承擔的事。
 
捱的背後都有目的。就算理由在外人眼中有多無理也好,當事人都必需要完成─無論有多違背自己的意願,捱下去…
 
比「鬼叫你窮呀頂硬上」一類更痛苦的事。
 
是,我終於捱過了。我從來都沒有試過,看到快要把書本翻到最後一頁,我簡直想尖叫。
 
當然,我知道可以不用勉強,甚麼不用勉強,但,我深信了解多一點,對自己未來有好處。人生之中我們不可能永遠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像這次,在過量的形容詞、過量的描寫之間,花了三天三夜我終於逃了出來…呼,我從來沒有想過看書是那樣痛苦的事,也從來沒有試過想盡快﹝我想表達愈來愈快,而非儘量快﹞把書看完…
 
翻到後記的那一刻,我多麼想歡呼。
 
但我到現在都想不明白,書裡面有一句:「喬換衣服好比換男朋友。」
 
喂喂,到底喬多久換衣服一次?
 
唉。